学前教育主要涉及3-4岁儿童:3岁上托儿所(Nursery),4岁上学前班(Reception)。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需付费,但按政府规定,每个3-4岁儿童都有权享受每年38周,每周15小时的免费早期教育和保育服务。
儿童5岁起正式接受义务教育。英国小学一般是男女同校,中学则有一些是单性别学校。90%以上的中小学生就读于公立学校。政府鼓励儿童就近入学。学校优先考虑就近儿童,不鼓励跨区,一般不超过1至2英里的范围。如果有家长安排子女到较远学校上学,学校不会给予补助。
第一阶段(即KS1)5至7岁;
第二阶段 (KS2)7至11岁;
第三阶段 (KS3)11至14岁;
第四阶段 (KS4)14至16岁。
英国的孩子在5-18岁之间享有免费教育的权利,但也有许多家长会根据不同的需要选择适合其家庭背景、社区环境和个人特点的不同类型的学校。从教育收费与否的角度来划分,英国这一阶段教育学校主要分为公立学校(State School)和私立学校(Private School)。 总的来说,大多数的公立学校都需要遵从国家教程(National Curriculum)。英国最常见的学校主要有以下几类:社区学校(Community Schools),这种学校是有地方议会来掌控的,不受商业或者信仰团体的影响,面向所在的社区适龄学生。信仰学校(Faith Schools),主要接收来自特定宗教信仰家庭的孩子。在运作上与公立学校是相似的,学校必须遵从国家教程,但在信仰学习上学校可以自由的教授自己的信仰课程。自由学校(Free Schools),此类学校由政府出资,由英国教育部直接管辖,由于不受地方机构管理,因此这些学校管理方面有更大的自由。特许学校(Academies),由政府机构来运作,独立于地方议会,这些学校可以遵从其它教程,任何热衷教育的机构、慈善团体和个人都可以申请开办此类学校。学校的管理通过理事会来实施,选拔或指定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担任校长对学校的日常教学、管理开展工作。文法学校(Grammar Schools),由议会、基础机构或者信托机构运作。英格兰部分地区在开设普通中学的同时仍然保留着一些文法学校,且多为传统上教学质量优异的公立学校,所以此类学校的录取是按学生学科成绩进行选选拔招生。由于文法学校提供精英教育和上流社会教育选择集中的特点,为了照顾广大中下阶层的教育需求,在工党执政期间政府提出停止新办文法学校,但是自2016年7月,特蕾莎梅政府提出允许新设立文法学校并提出在希望政府、社会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接纳和允许文法学校通过选拔的方式为英国社会、经济今后发展培养需要的人才。目前,英格兰约有163多家文法学校。独立学校(Independent Schools),独立学校有时也称为“私立学校 (Private Schools)”。这种学校是收费的,资金的来源不是政府,教学也不需要遵从国家教程,而是在参考国家教学大纲的前提下自行选择教学、制定教学计划、招聘合适的教职人员。英国众多的著名公学,如伊顿公学、哈罗公学、布赖顿公学、西敏寺学校等都属于有着百年历史的私立教育机构。
国家督导办公室(Ofsted)负责督察英国中小学,该机构系英国教育部下属准官方机构,定期对中小学、幼儿园及在家受教育者进行督察,督察结果体现在其报告中。理论上讲,国家督导办无权处罚学校,其报告也无法定约束力,但校董事会、家长十分关注督导报告,巨大的社会舆论迫使学校不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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